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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个诚实的离职者
作者:e68999 日期:2012-12-31 浏览
      有网络报道,原供职于南海区某包装公司的刘某,辞职时将公司电脑内价值2万多元的生产文件删除,被原公司告上法庭,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刘某3年有期徒刑。刘某是在加薪未果的情况下主动离职的,尽管这些文件是刘某参与设计制作的,但法院认为它们是工作成果,属于企业,个人无权处置。
  这件事提醒职场人士,离职也要讲诚信。作为一个理智的离职者,应该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:
 
  留有余地
  如果你是主动辞职,应给公司一段考虑的时间,以便用人单位作出权衡,并作好准备工作。时下,有些职场人士喜欢频繁跳槽,只要某家公司承诺多给几百元月薪,就擅自离职,给用人单位造成被动,有时候甚至会出现“人走项目瘫”的局面。根据《劳动法》第31条规定: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,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。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辞职者辞职,可以在这个期限内物色并培训好继任者,以免因人员流动造成工作被动。一些负责任的辞职者往往在辞职前打好招呼,并主动培养副手,这不仅有利于自己顺利跳槽,还能给公司留下好的印象。
 
  好聚好散
  一个有远见的辞职者应当想到,辞职以后,你可能到新公司上班,也可能注册自己的公司。不管如何发展,你与原公司的关系并未终结,因为原公司极有可能会成为你以后的客户。有远见的离职者,不仅不会刻意去破坏原公司的客户关系,相反,会继续为原公司介绍客户,从而给外界留下诚实守信的印象。相反,也有一些职场人士因为与原单位闹过不愉快,辞职时喜欢拉上一大队人马搞集体辞职,以为这样能挫伤公司的元气。但是这样也损害了自己的形象,以后,不管到什么公司,人家都会对其设防,实际上是得不偿失。
 
  不带走一丝云彩
  在办交接手续时,要全面、及时,不留尾巴,要将属于公司的各种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、经营谋略、销售网点等资料悉数留下,并尽量不投奔公司的竞争对手,为公司保守商业机密。时下,商业竞争日趋激烈,商业机密对企业生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由于诚信制度不够健全,有的人在辞职时,心理失衡,卷走原公司大批数据资料和商业机密,再出卖给原公司的竞争对手,结果被原公司告上法庭,吃了官司。这样做,不仅损害了原公司的利益,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。
 
  保持联络
  每一份工作都是一种缘分,离职后,与原单位保持联络,维持这种缘分,对原单位和辞职者本人都是有好处的。